【环球报资讯】非法获利1000元领刑1年
2023-04-12
东方资讯 2023-04-12 03:33:29
(资料图片)
明知是赃款仍协助他人转移
非法获利1000元领刑1年
罗城讯 近日,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龙某琼涉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开庭审理,经检察官充分举证并释法说理,被告人龙某琼当庭认罪认罚,当即退缴涉案款项。
考虑到被告人系初犯、偶犯,有认罪认罚、退赃等情节,最终,罗城县人民法院采纳公诉意见判处龙某琼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,并处罚金。
2021年12月,龙某琼在明知所操作的转账账款是违法犯罪所得的情况下,仍帮助两名陌生男子通过网银和支付宝转移赃款5万元。事后,龙某琼获得好处费1000元。
检察官提醒,帮助犯罪分子转移赃款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,广大群众切勿因为贪图蝇头小利而触犯法律法规,沦为犯罪分子的“帮凶”,必将害人害己,受到法律严厉制裁。
(蒋韦慧 权秋慧)